北京市户政领域的“告知承诺制”
举个例子
【资料图】
2021年7月,家住北京市通州区新华派出所辖区的薛女士(原户籍所在地新疆乌鲁木齐市),办理投靠丈夫王先生户口进京业务时,在提交“无业证明”相关材料环节犯了难。
因薛女士常年在京生活,已多年没有回过新疆老家,几次联系新疆有关部门都表示无法为其出具“无业证明”。往返路途遥远,加之疫情期间面临感染风险,薛女士只好向派出所求助。
当新华派出所户籍民警了解到薛女士确有实际困难时,主动告知她可以通过“个人承诺”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,后续由派出所向新疆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核实。经过努力,最终完善了相关手续材料,薛女士投靠落户手续也得以顺利审批。
适用情形
北京市户政领域“告知承诺制”涵盖以下适用情形:
▶外省人员亲属投靠审批业务中无业证明(涉及4项)、户口注销证明(涉及3项)、未再婚证明(涉及1项)。
▶本市户籍人员办理服务处所变更、职业变更和文化程度变更等3项事项,无法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。
适用对象
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。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,仍按一般程序办理。
▶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,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。
承诺内容
▶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、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、完整。
▶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。
▶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,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。
▶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。
失实后果
为有效落实这一机制,确保户口审批、审核工作的真实准确,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户口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。
▶ 如发现申请人承诺失实,公安机关依法将户口予以注销,对已变更的项目予以撤销,同时将申请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!
▶申请人涉嫌违法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!
户政领域的“告知承诺制”
是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的
重要举措
请广大市民朋友
共同呵护、正确运用
切实让便民利民遍地开花
来源:首都社区警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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